Web Title:人事室人事室

2020-02-20 臺中市國小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欲申請109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之教師,請審慎考慮

公文

府教幼字第1090032335號

主旨:函轉臺中市國小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欲申請109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之教師,請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9年2月13日中市教小字第1090011850號函辦理。
二、檢附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原函乙份。

2020-02-20 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

公文

府人考字第1090031141號

主旨: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將名稱修正為「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自109年2月20日生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內政部109年2月12日台內移字第1090930737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2020-02-15 有關「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109年2月13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90010154B號令修正發布

公文

府教幼字第1090031989號

主旨:有關「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109年2月13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90010154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13日臺教人(二)字第1090010154C號函辦理。
 

2020-02-15 停止適用「嘉義縣國民小學主任介聘服務作業注意事項」,並自即日起生效

公文

中華民國109年2月15日

府教幼字第1090021562號

主旨:停止適用「嘉義縣國民小學主任介聘服務作業注意事項」,並自即日起生效。
說明:
一、旨揭作業注意事項係本府於89年8月8日頒布施行,原依據教育部「國民教育法」第十八條訂頒「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第十五條規定訂定之。惟該兩法業經多次修正,故該注意事項已失所依據。
二、是以,目前凡取得本縣國小候用主任資格且有意赴他校服務者,應依「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經教師介聘後,由校長聘兼之;旨揭注意事項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2020-02-12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有關因公赴大陸地區(含香港及澳門)考察計畫、會議及各項交流活動因應措施如說明

公文

府教幼字第1090027924號

主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有關因公赴大陸地區(含香港及澳門)考察計畫、會議及各項交流活動因應措施如說明,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7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90014081號函辦理。
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09年1月28日提升大陸(不含港澳)之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三級警告,籲請民眾如非必要應避免前往。大陸委員會亦自該日起調升大陸湖北省列入紅色旅遊警示區域,建議民眾「不宜前往」;至於其他省市區(不含港澳)為橙色旅遊警示區域,建議「避免非必要旅行」。公教人員自當遵守政府規定。
三、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提醒前往具感染風險之大陸地區(含香港及澳門),視其旅遊地區和有無症狀等,返臺後應配合衛生主管機關或檢疫人員施以居家隔離、居家檢疫、主動監測或自主健康管理等方式進行觀察,行動自由均受不同程度之限制,並建議赴大陸考察、參與會議及各項交流活動,除有必要性及急迫性須親自前往,且無替代方式外,不宜前往。
四、考量疫情發展現況及赴陸返臺後應配合居家隔離等措施,對業務推動有無影響均須慎酌。爰貴校校長如須赴大陸地區(含香港及澳門),應先採適當替代措施,審慎安排於疫情管制期間後再行前往;所屬人員因公赴大陸地區(含香港及澳門)亦應審慎評估比照辦理,並應隨疫情發展,秉權責即時檢討調整。

2020-02-12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疾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全國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延後開學2週,有關各級機關學校人員於本(109)年2月11日至24日期間,申請防疫照顧假適用對象規定補充如說明二

公文

府人考字第1090029081號

主旨: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疾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全國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延後開學2週,有關各級機關學校人員於本(109)年2月11日至24日期間,申請防疫照顧假適用對象規定補充如說明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7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19286號函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2月10日總處培字第1090026271號函辦理;併檢附前開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防疫照顧假之適用對象補充說明如下:
(一)得申請防疫照顧假之家長,包含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二)除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外,如有下列照顧需求者,亦得申請:
1、照顧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
2、因私立及部分公立專設幼兒園自主停課,或家長自主替幼兒請假者。

2020-02-11 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全國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延遲開學兩週,有關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與期間詳如說明

公文

府教體字第1090027394號

主旨: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全國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延遲開學兩週,有關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與期間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13776號 函辦理。
二、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6日肺中指字第1093700075號函文,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與期間如下:
(一)全國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延遲開學兩週,12歲以下學童之家長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二)如有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有照顧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於2月11日至24日請防疫照顧假。
(三)私立及部分公立專設幼兒園雖未延遲開學,考量防疫需求,如幼兒園於2月11日至24日自主停課,或家長自主替幼兒請假,家長其中一人得於2月11日至24日請防疫照顧假。
三、檢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來函1份。

 

2020-02-10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09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

公文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修字第1090500024號
     
主旨:檢送本校「109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海報電子檔一份,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所屬人員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109學年度招生類別分為「教師在職進修碩士在職專班」及「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請至本校進修學院首頁下載(http://cee.ncue.edu.tw/)。
二、重要試務日期如下:
(一)電子簡章公告:108年11月11日(星期一),電子簡章免費下載。
(二)報名日期:108年12月2日(星期一)至109年3月2日(星期一)下午10時止。
(三)面試時間:109年3月25日(星期三)至109年4月1日(星期三),各班別面試日期依各系所公告為準。
(四)放榜日期:109年4月20日(星期一)。
三、本招生資訊敬請公告於 貴機關LED字幕機(跑馬燈)或電視牆,公告內容:「109學年度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中,報名自108年12月2日起至109年3月2日下午10時止,更多招生訊息請至彰化師大進修學院官網查詢」。
四、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逕向本校進修學院教學服務組洽詢(電話:04-7232105分機5406、5413、5415)。

2020-02-03 為鼓勵檢舉貪瀆不法,法務部廉政署設置多元檢舉管道

公文

府政查字第1090021246號

主旨:請賡續加強宣導法務部廉政署多元檢舉管道,以鼓勵全民勇於揭弊,共同維護國家清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09年1月17日廉防字第10907000780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檢舉貪瀆不法,法務部廉政署設置多元檢舉管道如下:
(一)「現場檢舉」方式:於上班日日間(08:30-17:30),法務部廉政署各地區調查組均有值勤人員負責受理民眾現場檢舉事項;上班日夜間及例假日全天,以受理電話檢舉為原則,並由法務部廉政署24小時指派專人受理。
(二)「電話檢舉」方式:設置「0800」檢舉專線,電話為「0800-286-586」(0800-你爆料-我爆料)。
(三)「書面檢舉」方式:檢舉專用郵政信箱為「10099 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四)「傳真檢舉」方式:專線為「02-2381-1234」。
(五)「網頁填報」方式:請參見法務部廉政署首頁(https://www.aac.moj.gov.tw/)/檢舉和申請專區/檢舉管道。
三、請協助於機關(構)網頁、看板或公開資訊處加強宣導,俾提供民眾正確檢舉管道。
 

2020-01-07 「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12月修訂,109年1月1日生效版)」及「新制使用說明」圖卡

公文

府人考字第1080288412號

主旨:檢送「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12月修訂,109年1月1日生效版)」及「新制使用說明」圖卡各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12月27日總處培字第1080051325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1份。
 

更多消息

活動剪影

  • slider image 1
  • slider image 2
  • slider image 3
  • slider image 4

1080213樂億皇家文康活動